2011级医学长学制生(七年制)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安排
录入时间:2018-04-02 09:05:00 点击: 次
按照《四川省中医药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以前入学的在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2018年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8〕19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11级医学长学制生(七年制)和已延期预计今年毕业的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流程如下:
一、2018年3月30日至4月7日:学生向培养学校书面提交《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经历认定申请表》(附件1),其中申请认定33个月临床经历的人员须同时提交《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申请表》(附件2)
注意事项:
①《临床经历认定申请表》需本人签字;
②“认定为规培时间”栏不由研究生填写,由学院和培养医院审定后填写;
③请所有毕业专硕研究生附上本人的临床实践轮转核查表复印件。
④《临床经历认定申请表》请科室负责人和导师签字后交给学院。
⑤医师资格证书编号:如已经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但尚未拿到医师资格证书的同学请填写准考证号和考试分数,并提供培养基地盖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⑥研究生自我总结:内容可打印。
⑦研究生实习科室及时间以附院教学部审核认定专业硕士临床轮转核查表为准(临床医学院教学部提供)。
⑧认定原则跟去年一致,超过20个月学生材料需全部交上去由省级工作组检查。
⑨请所有专硕生提供临床轮转核查表复印件1份和临床轮转考核表复印件全套备抽查。
二、2018年4月8日~4月9日:培养学校对学生在读期间的临床经历和培养内容进行初审并在上述两个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2018年4月10日: 培养学校向省级工作组报送初审材料及初审情况汇总表(附件3)。
四、2018年4月11日~13日: 省级工作组审核、抽查,确定学生完成临床培训的时间和内容,形成审核情况汇总表。
五、2018年4月17日:省级工作组向培养学校返馈审核情况汇总表。
六、2018年4月18~19日:培养学校公示审核情况,受理学生申诉;填写打印省级工作组统一制式的《2015年以前入学的在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经历和培养内容认定函》(附件4)并加盖培养学校公章。
七、2018年4月20日:培养学校向省级工作组报送学生申诉处理情况及建议意见;并上报打印版的个人临床经历和培养内容认定函。
八、2018年4月23日~24日:省级工作组正式下达审核结果并对不符合2018年结业考核报考条件者下达学生临床经历和培养内容认定函;培养高校为符合2018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报考条件者办理报考手续。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2日